新郑市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26-04-02 13:37:08 / 新郑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结合省、市工作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新郑市2026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新郑市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社会人员
    1.具有新郑市户籍(龙王、八千属于郑州航空港区)。
    2.持有新郑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驻新郑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
1.目前就读高校在新郑市的全日制2026年应届本科、专科毕业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任选其一申请认定。凭今年取得的学历(毕业证书),申请参加第二批次认定。
2.目前就读高校在新郑市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以已经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申请参加第一批次认定;以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大学本(专)科、研究生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的申请人,需参加第二批次认定。
(三)港澳台居民
在新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申请人在郑州市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人员,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认定。
(三)符合下列教育教学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申请人需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经县(区)、市、省三级审核。
3.符合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合格。申请人可以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信息专栏”官网(http://jyt.henan.gov.cn/jszg)、“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官网(http://jszg.zzteacher.com/zlxz/)或微信公众号“郑州市教师资格”--“资料下载”中查询相关标准。
(六)从业禁止查询: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出具。

三、认定时间安排
2026年上半年新郑市开展两批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4月7日8:00至4月17日17:00。
第二批次:6月15日8:00至6月26日17:00。
2. 各批次受理人员范围:
第一批次受理人员包括:
(1)已经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
(2)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
(3)已经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
符合(2)(3)条件的考生可以以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参加第一批次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第二批次受理人员包括:
符合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本科应届毕业生、专科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
(二)体检
第一批次体检时间:4月16日--4月18日
第二批次体检时间:6月25日--6月27日
体检医院: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新郑华信民生医院解放路院区、新郑华信民生医院人民路院区。
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见附件。
(三)网上审核确认
第一批次网审时间:4月21日--4月24日。
第二批次网审时间:6月30日--7月15日。
在网上审核阶段,认定机构根据网上比对结果、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体检是否合格等信息做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论。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报名系统,查看认定机构是否有留言,按照要求修改、补充认定材料,逾期不传、未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以认定。
认定机构认为需要现场审核确认的申请人,按照认定机构系统留言等通知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个人替代现场审核。
(四)证书发放
证书统一由中国邮政以邮寄到付方式发放,第一批次预计将于5月中旬陆续寄出,第二批次预计将于7月底8月初陆续寄出。
1.邮寄资料为一证《教师资格证书》、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26应届毕业生邮寄地址请勿填写目前毕业高校,以免学校放假影响您的证书签收。
2.申请人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或联系电话错误、停机、空号造成的不能送达的情况,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
3.怀孕暂未做X线(胸透))检查的申请人,待胸透补做后,持补做胸透检查结果到新郑市教育局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地址:新郑市教育局218室(中兴路与中华路交叉口向西华夏国际商务中心),联系电话62696601。

四、认定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同一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1.选择认定机构。符合在新郑市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选择“新郑市教育局”。
2.选择确认点。请申请人选择与自己身份一致的确认点,否则不能通过网上审核。
3.“请选择考试形式”(选择错误将不予认定)
A.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系统自动比对核验匹配);
B.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系统自动比对核验匹配)。
4.“请选择是否在校生”
A.使用已经取得的大学本、专科毕业(学历)证书申请认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需参加第一批次报名,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同步学籍信息,并在“添加学历证书”或“个人信息中心”--“学历学籍信息”核验已经取得的学历信息,按照已取得的学历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B.以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大学本(专)科、研究生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的申请人,参加第二批次报名,选择“在读应届毕业生”同步学籍信息,并在“添加学历证书”或“个人信息中心”--“学历学籍信息”核验已经取得的学历信息。学历信息已经与学信网对接的应届毕业生,可以选择“非在读人员”,无需同步学籍信息,直接核验学历信息即可。
对于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在审核确认阶段结束前,应及时通过“添加学历证书”或“个人信息中心”--“学历学籍信息”按钮,核验毕业(学历)信息。
2026年应届毕业生补充学历信息特别提醒:
对于已取得毕业证书但其毕业(学历)信息暂未与学信网对接的202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认定通过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信息。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首页下方“咨询服务”“使用手册”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网上报名时,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普通话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验证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已核验”;验证没有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未核验”或“待核验”,申请人须通过“所选机构设置的全程网办材料项”下方相应栏目扫描上传相应证书原件,供认定机构网上审核,申请人无需现场审核。
5.“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必传)
申请人扫描上传下列认定材料之一:
(1)户籍在新郑市的,上传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或新郑市集体户口原件。
(2)在新郑市居住的,上传本人有效期内新郑市居住证原件。
(3)目前在新郑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6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驻新郑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新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上传个人证件照。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9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等非证件照,后期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7)在网报时间段,申请人如需修改报名信息,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点击“修改”,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即可。
(三)体检
体检医院: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新郑华信民生医院解放路院区、新郑华信民生医院人民路院区。申请人须到以上指定三所医院选择其一进行体检,否则无效。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后面附件。
1.体检表双面打印到1张A4纸上,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填写完整,粘贴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必须与网报同底版。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至新郑市教育局,申请人无需再去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2.体检表除正常粘贴一张照片,还需粘贴一张与网报同一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轻轻粘贴于《体检表》左上角空白处(照片只粘贴上半部分,不掉即可),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3.怀孕人员胸透可以缓做,补做胸透后,本人持胸透结果、身份证原件到新郑市教育局316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
4.《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或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特别提醒: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需下载(幼儿园专用)《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5.体检结果如有异常,体检医院会打电话通知申请人,请及时接听电话。
(四)网上审核确认
网上审核确认阶段,认定机构根据网上比对结果、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体检是否合格等信息做出申请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论。
在网上确认阶段,请申请人务必关注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认定状态。认定状态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认定合格,等待证书发放即可。认定状态如是其它状态,请申请人及时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点击右侧“有留言”按钮,查看认定机构留言,按照留言修改、补充认定材料,无需现场审核。未按时上传材料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四、认定结论
新郑市教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网上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网上确认后报名系统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表示审核通过认定合格。 
特别提示: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直接认定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新郑市教育局218室进行现场确认。其他申请人无需现场确认。
五、网上确认申请人需上传或需现场确认人员提交材料清单
(一)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人员需提交)。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户籍是新郑市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或新郑市集体户口原件;
(2)居住地在新郑市的,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新郑市居住证原件;
(3)目前在新郑市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专科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驻新郑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新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
(五)2015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需现场确认并提交下列材料(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1.身份证原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3.本人户口薄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或本人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如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补充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下列证明材料之一(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7.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按所报名的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上传材料不全、错过现场确认时间等原因,导致申请人未在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事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所填报个人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唯一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附件1: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附件2:新郑华信民生医院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2026年3月26日
 
 
 
 
附件1
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完全符合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后期并能完整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者。否则当事人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
第一批次:2026年4月16日--4月18日
第二批次:2026年6月25日--6月27日
体检医院: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科研楼一楼健康管理服务中心)
医院地址:新郑市中华南路与炎黄大道交叉口向南2000米路东
联系电话:0371-56829119
 公交线路:
 211路(新郑汽车站→中华路→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
 三、注意事项
 (一)体检方式:预约体检。
 1.预约流程:体检人员扫描二维码根据个人时间进行选择(如下图)
2.预约流程:体检人员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预约体检——选择好体检套餐后(幼儿园教师有单独套餐,请勿选错),如实填写体检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选择体检日期——完成预约。3.预约说明:每人限预约一次,请勿重复预约。请合理安排时间,按照预约时间到达体检医院。请空腹参加体检(空腹8小时)。  如实填写必填项目(姓名、身份证号、身份类型、手机号),选择体检日期,提交。
  2.预约说明:体检实行预约制,每人限预约一次,请勿重复预约。请合理安排时间,按照预约时段到达体检医院。请空腹参加体检(空腹8小时)。
  (二)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网报同底版一寸照片两张(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用于体检,一张用于办证)、河南省教师资格证体检表一张(体检表双面打印,自行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另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所报学科,用曲别针夹体检表上),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需下载幼儿园专用体检表。
  (三)所有申请人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体检医院工作人员的安排。
  (四)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对不服从安排、违规违纪的人员将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五)收费标准:手机扫码缴费。
  (六)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七)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回服务台确认体检完毕。
  (八)体检之后体检表放在医院,申请人无需领取,由新郑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集体领取。
  (九)体检咨询电话:0371-56829119
体检须知
  1、体检前三天请您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勿食油腻、甜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早上抽血应空腹,抽血的时间为早上10点以前。
  3、做腹部彩超检查时,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早晨空腹)。如做前列腺、子宫附件彩超检查者,需提前憋尿。
  4、小便化验需在彩超检查后进行,最好留取中段晨尿。
  5、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请携带备用药物,有既往病史者,在体检时请向体检医师说明。
  6.女士不宜化妆,穿连衣裙、连裤袜及胸前带有饰品的上衣毛衣等。放射线检查技术对身体有损害,健康体检不得使用透视,必须做X线检查时,请在医生指导下做好防护。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布内衣,勿穿带有金属钮扣的衣服、文胸,女同志的文胸不要带钢托,不要穿金属亮片的内衣。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 等金属物品。怀孕者,请先告知体检服务人员,暂不做X线检查,等以后条件合适时再来免费补做X线检查。
  7、有晕针病史者,在抽血前请告知工作人员,做好防范。
  8、参检人员体检时请务必看清体检表上的《体检顺序》及项目,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验血和彩超后可以进早餐,其他检查可交错进行。
 9、参检人员体检时如有疑问请与体检中心人员联系。
 
 
 
 
 
 
附件2                      
新郑华信民生医院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完全符合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后期并能完整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者。否则当事人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第一批次:2026年4月16日--4月18日
第二批次:2026年6月25日--6月27日
体检医院:新郑华信民生医院解放路院区(门诊楼体检中心四楼)、人民路院区(门诊楼体检中心二楼)
医院地址:新郑市解放北路126号(解放路院区)、新郑市人民西路31号(人民路院区)
联系电话:0371-62688888  0371-62609889(解放路院区)  0371-56230699(人民路院区)
三、预约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体检方式:预约体检。
1.扫描二维码:


(二)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网报同底版一寸照片两张(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用于体检,一张用于办证)、河南省教师资格证体检表一张(体检表双面打印,自行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另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所报学科学段,用曲别针夹体检表上),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需下载幼儿园专用体检表。
(三)所有申请人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体检医院工作人员的安排。
(四)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对不服从安排、违规违纪的人员将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五)收费标准:使用微信或现场交费。
(六)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七)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回服务台确认体检完毕。
(八)体检之后体检表放在医院,申请人无需领取,由新郑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集体领取。
体检须知
1、体检前三天请您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勿食油腻、甜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早上抽血应空腹,抽血的时间为早上10点以前,抽血后请按压针眼10分钟。
3、做腹部彩超检查时,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早晨空腹)。如做前列腺、子宫附件彩超检查者,需提前憋尿。
4、小便化验需在彩超检查后进行,最好留取中段晨尿。
5、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请携带备用药物,有既往病史者,在体检时请向体检医师说明。
6.女士不宜化妆,穿连衣裙、连裤袜及胸前带有饰品的上衣毛衣等。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布内衣,勿穿带有金属钮扣的衣服、文胸,女同志的文胸不要带钢托,不要穿金属亮片的内衣。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 等金属物品。怀孕者,请先告知体检服务人员,暂不做X线检查,等以后条件合适时再来免费补做X线检查。
7、有晕针病史者,在抽血前请告知工作人员,做好防范。
8、参检人员体检时请务必看清体检表上的《体检顺序》及项目,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验血和彩超后可以进早餐,其他检查可交错进行。
9、参检人员体检时如有疑问请与体检中心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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