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24-03-28 20:08:20 / 上街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郑州市工作安排和我区实际情况,现将上街区2024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户籍(居民户口簿)在上街区;
(二)居住地(须持有上街区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在上街区;
(三)驻上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在上街区外高校就读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户籍或居住地(须持有上街区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在上街区;
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含社会人员在读研究生和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人统一在郑州市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省政府令163号))。
听障人员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考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网址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或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http://jszg.zzteacher.com/zlxz/)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安排
2024年上半年上街区开展两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认定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体检(网上报名)——网上或现场审核——证书发放”。
(一)第一次认定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8:00至4月12日17:00。
2.体检。
体检时间:4月11日—4月13日;体检医院:郑州第十五人民医院南院。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后面附件。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或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下载),到郑州第十五人民医院南院参加体检。
特别提醒: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申请人参加体检时,请在右上角粘贴一张同版一寸人证件照,此照片后期将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怀孕人员胸透可以缓做,待条件合适时到体检医院免费补做胸透,持胸透结果到认定机构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3.网上确认。时间:4月12日—4月22日。
网上确认阶段,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无需现场确认。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的,请申请人点击“查询报名信息”查看右侧红色字体“有留言”,按照认定机构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即可,无需现场确认。未在指定时间(4月22日之前)补充上传相关材料的申请人,参加第二次认定。
4.证书发放
教师资格证书可实行邮寄到付方式或者现场领取方式发放,证书领取、邮寄时间为5月22日-24日。领取地点:上街区新建街东段行政审批大厅二楼教育局窗口。
(二)第二次认定
1.网上报名。时间:6月17日8:00至6月28日17:00。
2.体检。
体检时间:6月24日—6月26日;体检医院:郑州第十五人民医院南院。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后面附件。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或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下载),到郑州第十五人民医院南院参加体检。
特别提醒: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申请人参加体检时,请在右上角粘贴一张同版一寸人证件照,此照片后期将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怀孕人员胸透可以缓做,待条件合适时到体检医院免费补做胸透,持胸透结果到认定机构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3.网上确认。时间:6月29—7月4日。
网上审核确认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等待证书发放即可。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的,请申请人点击“查询报名信息”查看右侧红色字体“有留言”,按照认定机构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无需现场审核。未在指定时间(截止时间为7月4日)补充上传材料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特别提醒:2024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需在7月4日前填写上传毕业证书原件(信息)且验证通过,方可通过网上审核。未在指定时间内上传毕业证书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4.证书发放
教师资格证书可实行邮寄到付方式或者现场领取方式发放,证书领取、邮寄时间为8月12日-14日。领取地点:上街区新建街东段行政审批大厅二楼教育局窗口。
四、认定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一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1)选择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上街区的选择“上街区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选择“郑州市教育局”。
(2)“请选择考试形式”。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3)“请选择是否在校生”。
请申请人选择与自己身份一致的选项,否则不能通过网上审核。
(4)申请人通过“身份证明”栏目,拍照上传以下认定材料之一:
①户籍在上街区的,上传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页原件或上街区集体户口原件。
②在上街区居住的,上传本人有效期内上街区居住证原件。
③驻上街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上传个人证件照。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90K。此照片后期将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后期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6)选择领取方式,选择“邮寄”的填写收件人正确姓名、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免影响您的证书邮寄。
(7)网上报名成功后,正确显示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网上审核阶段。
网上报名时,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验证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已核验”;验证没有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未核验”。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网上无法核验通过的材料,申请人可以通过“上传材料”相应栏目拍照上传相应材料。
特别提醒:
(1)取得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需通过“其他”栏目补充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2024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4日前,通过“修改网办材料”——“学历学籍证明材料”栏目拍照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及时填写、上传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信息,供我中心网上审核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予以认定。
至此,网上报名完成。
(三)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阶段,认定机构根据网上比对结果、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体检是否合格等信息做出申请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论。
在网上确认阶段,请申请人务必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自己的显示状态。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状态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无需现场确认。显示状态仍为“网报待确认”的,请申请人认真查看右侧红色字体“有留言”,按照认定机构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即可,无需现场确认。
至此,申请人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全部流程。
特别提示: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直接认定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我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其他申请人无需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环节需上传或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2.下列身份报名材料之一:
(1)户籍是上街区的,需上传(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
(2)居住地在上街区的,需提供有效期内上街区居住证原件;
(3)驻上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上传(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上传(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上传(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前取得的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之后取得的毕业证)(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
5.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6.2015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需现场确认并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如毕业证书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补充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2)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①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②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四)认定结论
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网上审核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表示审核通过认定合格。
(五)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发放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可以邮寄到付或者现场领取方式发放。
1.邮寄资料为一证一表,签收时勿遗漏。
2.申请人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或联系电话错误、停机、空号造成的不能送达的情况,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
3.怀孕暂未做X线(胸透))检查的申请人,请勿选择邮寄送达。待胸透补做后,持补做的检查结果到上街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地址:上街区新建街东段行政审批大厅二楼教育局窗口,电话0371-68110970。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审核。申请人可在网上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唯一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附件 :郑州第十五人民医院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2024年3月27日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完全符合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后期并能完整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者。否则当事人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
第一次体检时间:4月11日—4月13日;
第二次体检时间:6月24日—6月26日;
体检医院:郑州第十五人民医院南院(2楼体检科)
三、相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两张、河南省教师资格证体检表一张(体检表双面打印,自行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一张贴至照片处,一张贴于右上角)。
(二)所有申请人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体检医院工作人员的安排。
(三)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对不服从安排、违规违纪的人员将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五)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回服务台确认体检完毕。
(六)体检之后体检表放在医院,申请人无需领取,由上街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集体领取。
体检须知
1、体检前三天请您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勿食油腻、甜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早上抽血应空腹,抽血的时间为早上10点以前,抽血后请按压针眼5分钟。
3、做腹部彩超检查时,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早晨空腹)。如做前列腺、子宫附件彩超检查者,需提前憋尿。
4、小便化验需在彩超检查后进行,最好留取中段晨尿。
5、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请携带备用药物,有既往病史者,在体检时请向体检医师说明。
6.女士不宜化妆,穿连衣裙、连裤袜及胸前带有饰品的上衣毛衣等。放射线检查技术对身体有损害,健康体检不得使用透视,必须做X线检查时,请在医生指导下做好防护。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布内衣,勿穿带有金属钮扣的衣服、文胸,女同志的文胸不要带钢托,不要穿金属亮片的内衣。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 等金属物品。怀孕者,请先告知体检服务人员,暂不做X线检查,等以后条件合适时再来免费补做X线检查。
7、有晕针病史者,在抽血前请告知工作人员,做好防范。
8、参检人员体检时请务必看清体检表上的《体检顺序》及项目,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验血和彩超后可以进早餐,其他检查可交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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