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2021年下半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09-10 00:00:00 / 巩义市




为保证2021年下半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巩义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在巩义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巩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说明》规定, 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合格证明查询网站页面会及时更新有效期限。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规定要求,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省政府令163号))。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或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jszg.zzteacher.com)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申请人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原件)或部队驻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原件)或就读学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三者可以任选其一。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含社会人员、在读研究生),申请人统一在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认定。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全市统一网报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9月27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上传个人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未经专业图像处理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现场将不能通过审核。
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国考面试合格的申请人员请选择“国考合格人员”;符合免试认定的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请选择“面试认定改革人员”;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选错入口现场无法提交材料。
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用于后期现场确认提交。
提醒: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错误后果自负;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申请人现场确认。
(二) 体检和现场认定:
1、体检:巩义市体检时间为:9月27日—9月30日,地点为巩义市中医院。请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否则无效。有关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相关说明。
备孕、怀孕及哺乳期人员胸透可以缓做,补做胸透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2、巩义市现场认定:
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10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为:巩义市教育局4楼406室。乘车路线:7路车到教体局站下车,咨询电话:64358633。
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请申请人关注微信公众号“郑州市教师资格”发布的郑州市高中及中专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三)审核:在郑州市审核结束后对于没有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审核的,我们将按照您申请表上提供的联系电话及时告知申请人。
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请在“郑州市教师资格”微信公众号或者本网查看巩义市教育局发布的相关通知。
五、现场认定准备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巩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需提供下列条件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 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 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六)指定医院出具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有效期在一年以内)。体检表双面打印,A4纸,体检结果显示为“合格”,加盖有体检医院体检公章。《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或郑州市教师资格指导中心网站下载。
(七)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粘贴于体检表正面左上角空白处(轻轻粘贴不掉即可),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八)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九)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A4纸)。
以上要求材料均为原件。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提交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请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申请人按照体检医院及认定单位的要求,佩戴口罩,遵守现场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三)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进错申报端口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巩义市教育局
2021年9月7日
 
附件:巩义市中医院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完全符合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能完整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者。否则当事人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备孕、怀孕及哺乳期人员胸透可以缓做,补做胸透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21年9月27日——9月30日
体检地点:巩义市中医院体检中心
地    址:巩义市中医院北院二楼
联系电话:0371-64398607、0371-64398615、13803714800、13838570228
公交线路:汽车站坐1路、8路、旅游专线到中医院下车
三、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请空腹参加体检(空腹10小时)。
2、体检者请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巩义市中医院时请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
3、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一张(与网报照片同底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张(请自行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
4、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对不服从安排、违规违纪的人员将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5、收费标准:初中小学150元,幼儿园200元。体检缴费采用现场交费形式(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
6、请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段内,提前做好行程安排,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7、体检之后根据医院要求按时领取体检结果并妥善保存。
其他事项请按照指定体检医院的相关要求进行。
体检须知
 1、体检前三天请您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勿食油腻、甜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早上抽血应空腹,抽血的时间为早上10点以前,抽血后请按压针眼10分钟。
    3、做腹部彩超检查时,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早晨空腹)。如做前列腺、子宫附件彩超检查者,需提前憋尿。
    4、小便化验需在彩超检查后进行,最好留取中段晨尿。
    5、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请携带备用药物,有既往病史者,在体检时请向体检医师说明。
    6.女士不宜化妆,穿连衣裙、连裤袜及胸前带有饰品的上衣毛衣等。放射线检查技术对身体有损害,健康体检不得使用透视,必须做X线检查时,请在医生指导下做好防护。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布内衣,勿穿带有金属钮扣的衣服、文胸,女同志的文胸不要带钢托,不要穿金属亮片的内衣。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者,请先告知体检服务人员,暂不做X线检查,等以后条件合适后再来免费补做X线检查。
    7、有晕针病史者,在抽血前请告知工作人员,做好防范。
    8、参检人员体检时请务必看清体检表上的《体检顺序》及项目,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验血和彩超后可以进早餐,其他检查可交错进行。
9、参检人员体检时如有疑问请与体检中心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371-64398607、0371-64398615、13525519189、13803714800、138385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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