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2020年下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2020-09-29 00:00:00 / 郑东新区




郑东新区2020半年面向社会开展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河南省和郑州市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结合上级工作安排和东区实际情况,现将郑东新区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在郑东新区的中国公民。
(二)驻郑东新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郑东新区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若需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请关注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或户籍、居住所在地省辖市认定机构的相关公告。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说明》规定,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合格证明查询网站页面会及时更新有效期限。
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四)普通话条件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含)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或郑州市教师资格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一)网报:全市统一网报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10月15日(国庆假期期间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关闭)。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现场将不能通过审核。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A4纸),用于后期现场确认提交。
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申请人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0月22日---10月23日
现场确认地点:郑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龙湖外环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西。)
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请大家合理安排现场确认时间,避免拥挤。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现场扫码并佩戴口罩入内。
   1.申请人提交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2)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①户籍在郑东新区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②居住地在郑东新区但户籍不在郑东新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郑东新区居住证原件;
③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郑东新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⑤在郑东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硕士另需补充提供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①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②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6)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此项由体检医院直接提交,考生不再单独提供)。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或郑州市教师资格指导中心网站下载。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背面写上姓名、学段学科、报名序号);
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9)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A4)。
以上要求材料均为原件。所有证件原件,现场确认审核完毕后退还申请人。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提交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三)体检
体检地点:阜外华中心血管医院
体检时间:10月17日
地址:郑东新区阜外大道一号
注意事项:
1、每天6:30开始,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心脏中心)健康管理中心,门诊楼2楼东北角,联系电话:58680365,58680366。
2、体检前10小时禁止进食进水。
3、体检时,请携带一份体检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下载,自行A4双面打印),填写个人信息,贴好照片,右上角空白处写上网报序号;体检表分中小学体检表、幼儿园专用体检表,请一定按申请学段进行下载填写,不可混用;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医院。
4、收费标准:初中小学180元,幼儿园200元。体检费用自理,到医院后可用支付宝、微信支付。
5、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对不服从安排、违规违纪的人员将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怀孕者,请先告知体检服务人员,暂不做X线检查,等以后条件合适时再来免费补做X线检查。
 
6、请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段内,按照预约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预约时间内参加体检。
 
四、证书领取
已经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请务必在系统中再次核实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确保信息无误,能够及时准确接收证书。由于邮寄地址或联系电话不准确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由申请人承担责任。怀孕暂未做X线(胸透))检查的申请人,请勿选择邮寄送达。待胸透补做后,持补做的检查结果到我局现场领取证书。
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及地点请于11月上旬查询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http://zd.zzedu.net.cn/)和本网站通知。
五、咨询电话:0371—67179074
、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请妥善保存《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尤其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一旦遗失将无法补办,《教师资格证书》也将同时失效。
 
2020年9月28日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