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2020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20-06-09 00:00:00 / 新郑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省、市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20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和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新郑市的中国公民。
(二)在新郑市高校就读的在读研究生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认定,可以到居住地认定(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也可以选择就读高校所在地认定。三者任选其一。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在省外高校就读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户籍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在我市的也可以在我市申请认定。
(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条件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含)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四)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或本网站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6月8日-6月30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上传个人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现场将不能通过审核。
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A4),用于后期现场确认提交。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提供原件。哪一项的信息验证没有通过,现场确认时则需要提供该项的原件。
提醒: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错误后果自负;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3.往届师范生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入口,其他人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入口,否则现场不予受理。4.申请人根据认定对象选择相应的“报名点”,如选错报名点,现场确认将无法受理。
(二) 体检
1.体检医院一:新郑市人民医院解放路院区体检中心。体检时间:6月29日-7月3日。地点:新郑市人民医院解放路院区(学院路东段)门诊楼四楼南侧体检中心。联系电话:0371—62688888(人民医院解放路院区)。新郑市人民医院解放路院区体检中心医院预约码。
https://www.wjx.cn/jq/81016426.aspx



 2.体检医院二:新郑市中医院体检中心。体检时间:6月29日-7月3日。地点:新郑市中医院体检中心一楼体检(详细地址:新郑市郑新快速通道郑韩古城北),联系电话:0371—68385309(中医医院),新郑市中医院体检中心预约码。



3.要求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到两所医院进行体检(空腹8小时),上午7:30开始。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收费为准。请事先准备好1寸照片1张,体检表上张贴,体检之后自行离开(体检表由医院统一报送新郑市教育体育局)。
4.申请人可以结合自己实际情况从以上两所医院任选一所医院体检。申请人必须到指定医院预约体检,否则无效。体检表双面打印到1张A4纸上,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填写完整,粘贴与网报同底版1寸照片,同时在体检表右上角处,备注自己申请教师资格证的种类和学科。
(三)体检方式:预约体检。
1.扫描二维码时间:即日起至7月1日22:00。
2.预约流程:体检人员按照个人选择时间扫描相应时间二维码(如上图)——如实填写必填项目(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选择体检日期及时段——提交。
3.预约说明:每人限预约一次,请勿重复预约。请合理安排时间,按照预约时间到达体检医院。请空腹参加体检(空腹8小时)。 
(四)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2020年在我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众多,为避免现场拥挤,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实行预约现场确认,预约开始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预约网址为 http://puser.haedu.gov.cn/signin_jszg
温馨提示:申请人只有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预约;申请人到现场确认前三天方可预约;预约成功后,请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前往认定现场;现场凭申请人手机中的预约成功界面提交材料;遵守现场确认疫情防控措施,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保持1米以上距离。
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请大家合理安排现场确认时间,避免拥挤。
1.现场确认提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20日—7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地点:郑新快速路南段,新郑市中等专业学校。
2.申请人提交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2)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①户籍在新郑市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②居住地在新郑但户籍不在新郑的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③就读高校在新郑市的在读研究生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A.新郑市《居民户口簿》;B.新郑市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C.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新郑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⑤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硕士另需补充提供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仅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毕业证书,但应在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提交2020年毕业证书原件验证。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中师、幼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①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②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6)指定医院出具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表双面打印,A4纸,体检结果显示为“合格”,加盖有体检医院体检公章。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本网站或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下载。
(7)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我中心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9)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A4)。
以上要求材料均为原件。所有证件原件,现场确认审核完毕后退还申请人。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提交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五)证书发放
由于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仍实行现场发放方式进行,个人遵守领证现场疫情防控措施,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保持1米以上距离。(详细发放证书时间和地点于8月15日以后,关注本网站(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http://jszg.zzteacher.com/公告栏中新郑市领取证书的公告)
现场确认时无法提交2020年毕业证书的第三类申请人,现场领取证书时需要提供2020年毕业证书原件。
四、其它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请妥善保存《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尤其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一旦遗失将无法补办,《教师资格证书》也将同时失效。
 

新郑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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