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资格认定问题

2020-12-01 00:00:00 / 常见问题




1.目前我国有几种教师资格?
 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现在有七种教师资格。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
(6)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基本条件
教师资格认定的基本条件是: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犯罪记录,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符合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等。
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的规定执行。认定具体要求,以本网站郑州市当年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需要经过“网上申报”、“体检”、“网上审核”等环节。详情请查看本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郑州市教师资格)当年(上半年3—4月,下半年9—10月)发布的认定公告。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间和认定通知获取渠道
通常,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每年上半年(4至8月)、下半年(9至11月)各开展一次。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本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郑州市教师资格)“通知公告”专栏中郑州市及各县(区、市)发布的认定公告。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机构
(1)按照教师资格种类划分:
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到郑州市所辖县(市、区)教育局申请受理。
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到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受理。
(2)按照申请人身份划分:
社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教育局申请受理。
港澳台居民:到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或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教育局申请受理。
应届毕业生(上半年):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申请受理。 
应届毕业生(下半年):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教育局申请受理。
在读研究生:到户籍所在地或目前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申请受理。
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咨询任教高等学校人事处等相关机构。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到服役所在地教育局申请受理。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问题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准备的材料问题包括:个人身份证件、本人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考试合格证明(免试人员不包含此项)、普通话证书、学历或认定报告、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以上材料在网上报名时经系统核验未通过的,请重新上传或通过“上传材料”--“其他文件”按钮,拍照上传清晰完整的相关材料原件。报名成功后,需通过“上传材料”按钮,拍照上传清晰完整的下列材料之一:1.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页原件;2.本人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按照所在县(区、市)教育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本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郑州市教师资格)“通知公告”专栏中郑州市及各县(区、市)发布的认定公告。
 7.各类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教师法》规定了各类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请在本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中自行查看。
所有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证”“肄业证”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8.学历证书丢失能否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丢失,但其学历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则不必再出示学历证书原件。
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丢失,其学历信息又没有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现场请出示《毕业证明书》。
 9.普通话证书问题
(1)在哪里进行普通话测试报名?
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由河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负责电话:0371-65909801,65909805。具体测试站点和测试时间以及测试标准等,请申请人关注“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信息网”—— “测试指南”——“测试站点一览表”咨询。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要求
欲在郑州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有效期和适用范围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不设有效期,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4)普通话证书丢失,能否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如申请人的普通话证书丢失,但其普通话证书可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的,不要求再出示普通话等级测试证书原件。
如申请人的普通话证书丢失,且其普通话证书没有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的,网上审核时需拍照上传普通话等级测试证书原件。普通话证书补发事宜请联系测试机构。
(5)已通过普通话测试但尚未拿到普通话证书,能否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如申请人已通过普通话测试但尚未拿到普通话证书,但其普通话证书可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的,不要求再出示普通话等级测试证书原件。
  10.体检问题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体检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其中必须包含“传染病”、“精神病史”项目。体检标准详见本网站“资料下载”。
体检应到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相关事宜请关注本网站郑州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局发布的认定通知公告。
 11.认定状态相关问题
 认定状态包括“网报待确认”、“确认未通过”、“待认定审批”、“认定通过”、“认定未通过”五种。
 “网报待确认”是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还没有到网上审核时间,或已经进入网上审核时间段但认定机构还未来得及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该时间段申请人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待认定审批”是指认定机构网上审核时,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体检合格且符合报名条件,认定通过,等待认定机构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的过程。这一状态的时间比较长,请申请人耐心等待。
 对认定状态为“确认未通过”或“认定未通过”的原因持有异议的,请直接向认定机构咨询。
 12.修改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信息问题
 (1)首先查看认定状态是不是“网报待确认”。如果不是,需要联系认定机构修改认定状态至该状态。
 (2)在“网报待确认”状态下,进入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报名信息,点击报名记录右侧“操作”栏内第2个绿色图标,进入修改页面,即可修改报名信息。
 (3)普通话、学历和学位信息需要进入“个人信息中心”修改。修改完成后,务必再进入报名信息的修改页面,检查更新或重新选择后提交,才可以完成修改。
 (4)认定机构修改办法:
 a.查询正确认定机构的报名时间。如果报名未开始或者已结束都不能修改认定机构。
 b.在正确的认定机构网报期间,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的可以直接修改报名信息,其他认定状态需要先联系已经报名的认定机构修改认定状态。
 c.进入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报名记录,点击报名记录右侧“操作”栏内第2个绿色图标,进入修改页面,依次修改“认定所在地信息”、“选择省”、“选择市”、“认定机构”、“选择确认点”,提交完成,即可修改认定机构信息。
 1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成功后的问题
(1)如何确认报名已经成功?
 报名成功后,会出现带有红色字体的“申报提醒”页面,包含“报名成功”和报名号等信息。且报名成功后,可以进入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
 (2)报名成功后,如何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报名成功后,进入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包含报名号的本次报名信息,点击报名记录右侧“操作”栏内图标,可以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预览:照片是否规范(近期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个人承诺书是否符合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个人信息是否正确。
报名成功后,需通过“上传材料”按钮,拍照上传清晰完整的下列材料之一:1.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页原件;2.本人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14.一个人是否可以申请认定多种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是对申请人能力、水平、条件的认定,而且是开放性的,因此一个人可以拥有多种教师资格。
 但是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例如,2024上半年申请认定并获得过一种教师资格,2024年下半年不能申请认定另一种教师资格,需要在2025年再申请另一种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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