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问题

2020-12-01 00:00:00 / 常见问题




 

三、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问题

 
1.需要定期注册的人员范围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的规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目前郑州市定期注册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不属于上述注册对象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以及高等学校教师不参加定期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按目前的政策仍长期有效。
 2.注册范围内人员向哪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定期注册问题
教师资格持证人应根据任职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的通知要求,以学校为单位集体申请定期注册。
 3.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流程
 1. 收到学校参加首次注册/定期注册的通知。
 2. 准备教师资格证书。
 3.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并下载打印《定期注册申请表》。
 4. 在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相关资料。
 5. 学校集体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注册材料。
 6. 学校集体取回标注有注册结论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定期注册申请表。
 注:如果证书有信息错误、遗失或损毁等问题,请参考第24个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及时解决。
 4.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提交材料问题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
 (3)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
 (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
 (6)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
 (7)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具体要求以各县(市、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5.首次注册合格,5年后定期注册合格的条件问题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2)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3)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以各县(市、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6.参加定期注册时,未关联到首次注册信息的处理办法
(1)如果证书信息正确,首次注册时证书信息录入有误,或者首次录入的个人身份证号码为15位,需要联系首次注册机构进行首次注册信息的历史数据变更,完成变更后再进行定期注册。
 (2)如果首次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有误,请参考第24个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进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和证书历史数据变更再进行定期注册。
 (3)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完成更正后,联系首次注册的机构,申请进行首次定期注册信息的历史数据变更。在办理信息变更时,需根据首次注册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报名过程中,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手动添加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1)2008年起(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起)使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进行定期注册报名时,其相关证书信息由系统自动读取,无需手工添加。
 如未正常读取到证书信息,说明您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与实名核验的账号信息不一致。请联系发证机构,通过历史数据变更,将证书的个人信息修改正确。
 由于历史原因,2008-2009年期间部分证书信息无照片,此种情况不影响定期注册报名。
 (2)2008年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以前)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系统不能自动读取,需要申请人在首次注册的报名过程中添加证书信息。
 8.首次注册时添加证书信息,应注意的问题
(1)任教学科是代码的如何处理?
 早期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是代码的,先联系发证机关将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代码变更为对应的任教学科名称,再进行首次注册报名。
 (2)系统提示“证书号码不正确,请确认或与发证机关联系确认”,如何处理?
 1999年及以前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号码应该是由15或者17位数字组成;2000年及以后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号码由17位数字组成。
 如果证书号码位数错误或者号码中有汉字或字母的,请参考第24个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联系原发证机构及时解决证书号码错误的问题。
(3)定期注册添加证书时,如何填写证书签发日期?
 证书签发日期要填写证书发放的原始日期。若因此导致不能成功添加证书,影响报名,请联系证书的原发证机关或现接替机构。
 9.修改定期注册报名信息问题
 登录账号后,进入业务平台页面,找到“中小学在职教师定期注册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首先确认报名信息的状态是否为“网报待确认”,如果不是,需要联系注册机构修改注册状态。
 在“网报待确认”状态下,点击报名信息右侧“操作”栏内第2个绿色图标,进入修改页面,即可修改报名信息。
10.定期注册时,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1)教师资格种类、任教学科与实际任教岗位不一致如何填写?
申请人用于申请进行定期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上的资格种类或任教学科与实际任教岗位不一致的,在网报页面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时,须如实按照证书上的内容填写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项;在填写现任教情况内容时,须填写实际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2)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时,教师资格证无“任教学科”信息项,如何填写?
 1996-1997年教师资格认定过渡时期(以下简称“过渡时期”)和1998年教师资格认定试点时期(以下简称“试点时期”)颁发的教师资格证没有“任教学科”信息项。持有此种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在网报页面填写教师资格证信息时,“任教学科”项选择“无”。
(3)有多本教师资格证书,该如何定期注册?
在一个注册周期内,申请人只能选择与现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最相应的一种教师资格进行注册。未注册的其他证书仍然有效。如果由于工作岗位变动使用其他学科学段证书,下一个注册周期再对另外的证书进行注册。
如果使用错误证书信息进行过首次注册,还需要再与首次注册的注册机构(原任教学校所在地教育局)联系变更首次注册信息中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完成以上变更后,才可以进行第二次定期注册报名。
 11.定期注册结论相关问题
定期注册结论包括“网报待确认”、“信息已确认”、“需补齐材料”三种。
 “网报待确认”是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学校管理员还没有提交确认。在这个状态下,申请人可以修改个人的填报信息。
 “信息已确认”是指学校管理员已经提交确认。在这个状态下,申请人不能修改个人的填报信息,但学校管理员可以修改本单位的个人信息。
12.定期注册报名成功后,如何下载、打印《定期注册申请表》?
 报名成功后,可以进入业务平台页面,找到“中小学在职教师定期注册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点击报名信息右侧“操作”栏内第4个图标,进入《定期注册申请表》预览页面,预览页面支持下载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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